根据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印发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2〕34号)以及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(2019年版)》,结合我区实际,我厅组织并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等有关机构和单位对新疆三和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三和公司”)和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惠智通公司”)2021年第一季度(1月1日至3月31日)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进行了审核。三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基金补贴的废旧电器拆解数量为43,556台/套(43,556台),其中:废电视机...